這是在大采「貓頭牌愛唬爛」Blog 中〈中華民國國歌:搖滾版〉的 comment,想說反正也寫這麼大一篇了,就拿來湊個數,不然最近老是在寫「食記」也有點膩...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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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主制度中政治的基礎是法律。法律要說是一種文字遊戲,我也贊同。那麼,如果我是從法律的觀點一路講下來,最後被說成是在鑽文字遊戲,那麼,還不如不要跟這個人談論政治。
2. 回到第一篇我的回應,我說之所以這件事情不公投,是因為沒人提案。所以我要講的是:在「不考慮公投法合法性」、「不考慮議題所轄範圍」的前提下,如果有政黨 or 人提案對這件事情進行公投,而執政黨不予理會,那麼你的控訴合理、而且可以說是必要。
但是,在你發表這篇文章的時候,理論上並沒有政黨 or 人提出提案。那麼,你質疑「為甚麼這件事情不公投」然後推論到「執政黨怎麼老是弄這種『只准州官放火』的事情」、那麼論點的依據有問題、推論過程有問題;那麼,你又怎麼能說「在這件事情上頭,執政黨是在搞雙重標準」?
所以... 你有對這點作回應嗎? 嗯... 至少劣痞我看不出來
3. 如果你可以允許我回頭定義我所謂「情緒性發言」,或許你就不會覺得有些言論是扣你大帽子。基本上,第二點就是我所謂「情緒性發言」的一種。套個成語,就是「疑鄰竊斧」外加上沒有「言必有據」。
是的,我也覺得執政黨給我的印象是「常常在搞雙重標準」、我也覺得中正紀念堂要拆圍牆是無聊又無謂的舉動,但不代表我能夠就拆圍牆這件事情,來指控執政黨搞雙重標準(重複一次,賺點稿費)。執政黨在這件事情上頭根本還沒有、也還沒辦法搞雙重標準(《笑傲江湖》:要切肉,總得要有塊肉才能切),而你卻「依此」指控他,那麼這算不算抹黑?
如果這也算抹黑的一種形式,那一般情況下(尤其在台灣?),抹黑來操控群眾的效率高多了,文字運用巧妙一點來掩蓋邏輯推論的問題、很容易就一呼百應;而操控群眾又是民主政治必要之惡... 所以依我的角度,台灣的政治亂象就是因為抹黑的事情太多、合理的指控太少,偏偏大多數人又吃「抹黑」那套,於是就變成純然「訴諸激情、結果第一」,至於講不講道理、過程對不對,沒人在乎... 然後惡性循環於是起焉。
4. 之所以強調我不是在辯護,是因為同樣的 pattern,角色換藍換綠換好人換壞人還是換成我的上司老闆,我的反應跟評價都是相同的。
5. 所以,那天會寫杜正勝很可憐,是看到那天的新聞,我被迫看的東森新聞報導「杜正勝罵記者沒禮貌」。
我真的很討厭杜正勝,不管是罄竹難書、音容宛在、還是三隻小豬(教育制度我不敢評論,因為沒資格)。
那天他罵記者的場合好像是他要表揚林義傑,他連同林義傑進入會場,被記者追問 12 年國教的政策問題,他罵說「林義傑這麼偉大的人在這裡,你們卻不去訪問他,卻在問這種問題,沒禮貌!」
也許他真的是要躲避這個問題,我還是覺得在那個場合他罵的很好,但是或許在某些人(例如東森新聞)的論調理,這件事情還是杜正勝該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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