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兩年沒踏入 IKEA,前幾天去驚見餐廳居然賣起小龍蝦?更引人側目的是… 配菜是薯條?二話不說,立馬決定午餐就吃這個。
薯條就不談了,連湊數的基本功能都沒有。小龍蝦嘛,僅得其形、未得其味,也就別談什麼神韻風采了。
要認真說,我不夠資格下這種評論,因為只有五年前在杭州吃過兩次小龍蝦,而且都在同一家店(目前考證應該是濱江區
江暉路的「停不了」);那店可能也不是啥名店,純粹就是在住宿處的樓下,當地同事載我入住的時候吃了一回、離開杭州前一晚自己又再買來吃了一次。經驗的質與量具欠,自然有些心虛。
不如先來回憶一下當年到底吃了啥。
跟當地同事吃的那次沒有拍照(甚憾!XD),點了麻辣、十三香這兩味,都有小龍蝦跟小黃瓜、應該沒其他佐料,以熱炒的姿態上桌。按烹調常理推測,小龍蝦應該事先就先蒸或水煮過,出菜前再跟醬汁佐料一起下鍋炒,不然應該沒那麼快出菜。至於小龍蝦是不是先浸泡在湯汁裡頭… 自己程度不夠不確定,不過醬汁下很足、收乾有做確實是可以肯定的。
我原本對麻辣口味寄予厚望,那知初遇十三香就一見鍾情死心塌地。倒也未必是麻辣醬汁整治的太糟,而是十三香不但有麻辣的基礎,還增加了額外的口感與香氣,配上小龍蝦簡直天造地設,如果再配上啤酒或白酒,簡直可以直接視為毒品應立法禁止製造服用。
有趣的是,直至今日,在我貧乏的烹飪知識經驗當中,找不到其他食材組合,能替換掉十三香或是小龍蝦而可堪匹敵。
說真的,小龍蝦是個集各種缺點於一身的食材,頭大肉少雜味重,沒有一般蝦子的扎實甜美、沒有龍蝦的份量口感、更沒有螃蟹的鮮雅,那對螯更是比雞肋還雞肋的存在。正常來說,應該只有飢荒的時候才會有人打牠們的主意。
偏偏有十三香這味。
十三香是種直接粗暴、不擇手段、不計後果的調味料。它無差別地轟炸各式味蕾,不像某些麻辣調味打算長期殖民味道久久不散,它只想破壞無心侵佔,一杯水入喉就能復原八成;這會引誘你試圖喝杯酒水收復失土,好讓它能再撒野蹂躪一次、兩次、三次…
十三香如此霸道,食材遇到它都會被碾壓成同種味道,要搭「有味使其出」的固然不成,「無味使其入」的恐怕也會是種糟蹋。
小龍蝦表示:無所謂,反正我本來味道就不怎樣。
小龍蝦配十三香還有一個妙手,崎嶇的肉身原本能附著不少醬汁,但本身個頭小,銓衡之下份量剛好:還吃得出蝦味、卻無法忽略醬汁的存在感;簡直就是精心計算下的產物。
所以十三香小龍蝦能在對岸橫掃各地風靡至今、甚至在外開枝散葉,完全合情合理;我甚至訝異於擴散太慢,現在住在鄉下都不知道台灣哪裡吃得到。於是我魂牽夢縈至今,渴望程度僅次於新加坡的螃蟹,以至於明明知道 IKEA 的版本不太可能滿意卻還是乖乖掏錢賭個運氣。
但是,真的不行阿… [扶額]
首先,IKEA 是煮好擺著等單子,到手時別說鑊氣了,恐怕連熱氣也沒剩半點,光這點就讓它最多只值 60 分。十三香的醬汁味道稍淡,這點我不置可否,畢竟台灣口味沒對岸重,入境隨俗調整一下是合理的,終究也還認得是十三香的路線。但是沒香氣也沒沙茶醬般的舌感,吃起來就像是沒有靈魂的軀殼,即便你還是攝取得到蛋白質 [喂]。
最糟糕的是那個配菜薯條。配薯條本來就是一個奇怪的想法,或許對瑞典人來說很正常,也就罷了。重點是薯條不但調味有點重,而且吃起來還有辣味(確定不是沾到小龍蝦的醬汁),完全沒有調和喘息的功能,我說這到底是哪個舌頭壞掉的人排出來的組合?隨便附個白飯、馬鈴薯泥、就算啥都不給我都會開心一點。
這把是賭輸了,好在還有點睹物思人的效用。在這完全不想去對岸的時勢歲月裡,多少有回點本吧… [遠目]
附錄
我知道聽起來很不可思議,要不是親眼看到我也不會相信:當地人吃小龍蝦是完全不沾手的。單用筷子跟口舌功夫就能把小龍蝦吃乾抹淨、而且效率驚人。
「我們整個夏天的宵夜就是跟這玩意攪和,吃習慣了。那些戴手套的肯定是外地人。」雖然我納悶十三香小龍蝦跟書裡寫的杭州菜應該八竿子打不著,但他們的吃相與回答,事隔五年仍然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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