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日

吃到飽,十年有感

《很廢話的序》
其實不知道用什麼標題分類
看這個版沒有很久也沒有很專心 [毆死]
放眼望去好像都是食記、抱怨跟情報
想要說一說自己踏進「吃到飽」這個罪惡深淵(對肚皮跟錢包都是)的雜談
也只好斗膽用「心得」來當作標題分類了

一個在這個版潛水,沒寫過什麼文章的人
會寫這篇,起因當然是上面那篇去三燔 101 吃握壽司的事情

我當然會相信版友寫的是真的
反過來,版友們怎麼看我那篇文章就... [攤手]
我寫的那篇,與其說是幫三燔 101 平反
倒不如說像是在悼念變心而分手的女友 Orz

眼看三燔變成(被說成)現在這樣
就如同 klmer19104 大所說的「不要搞這種噱頭」
我很討厭這種表裡不一的事情...

至於 ipessimistic 大說得「去吃到飽沒吃飽反而是吃服務才奇怪吧」
我想,針對這個來閒扯一下

(迷之聲:你他 x 的到底要不要開始啊? [翻桌])


《關注的不只是胃袋》
講到過去,通常會用「余少也賤」開頭
(現在也沒多好,應該還更賤一些... 囧>)
總之,二十歲以前,基本上沒碰過吃到飽的餐廳
到了二十歲那年,一面工作一面等當兵
手頭有個幾文錢,也才開始在吃上頭下功夫,心中想的全是吃到飽的店

因為這樣才划算... \囧/

我在東海唸書的時候
聞香牛肉麵大概是六碗起跳,外加紅茶十數杯
聞香的麵條實在不太耐餓,從漫畫店出來大概又得包個百來元宵夜回家嗑

後來風行一時「趣味一下」蔓延時,簡直開心的不得了
隨便在麵攤吃一頓的價錢,居然可以火鍋吃到飽
不過幾次下來之後,有點膩了,開始找其他家火鍋店
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中那邊的「怖嘛怖辣」
東西好吃、螃蟹大隻,重點是... 音樂放的居然是 Jazz
讓我輕鬆又很 high,胃口就大開
回台北後也吃了一二十家火鍋店,音樂實在是... 影響胃口 XD
倒還寧願像「華山論鍋」那樣安安靜靜......

那時候三個人,常常晚上十點過後用宵夜價開吃
一路殺到兩點營業結束
有一次興致濃,居然吃到快四點
店員也很有趣,兩點收冰櫃時還讓我們加點
我們也寡不知恥地點了一堆
細目忘了,只記得當中有七八隻螃蟹
店員上完之後就跟我們說:慢慢吃,吃完再叫他起床 XD

其他 buffet 類型、燒肉店的自然也吃了一些
不過一次 buffet 可以抵得上四五次「趣味一下」、兩次「怖嘛怖辣」
學生錢少,自然就選擇可以吃比較多次的那邊
不過還是把僑園、兩家上闔屋、全壽樓、蓮園
還有一些已經忘記名字的店給吃過幾次
衣蝶那家上闔屋,扣掉食物的話,實在深得我心 XD
尤其是靠窗的情人雅座設計 >////<
還有溫熱過的泡茶馬克杯

回台北唸書之後就吃更多了
就店的種類跟數量來說,台北真是個好地方...
(價錢嘛... 咳咳... Orz)

咦? 怎麼寫到後來變成自己的吃到飽史 XDXD


二十出頭的我,進去吃到飽的店
首要目標當然是吃飽、撈本
常常會有「我還沒塞滿,怎麼時間就到了」的感覺

直到有一天,也許剛好就在奇妙的二十五歲那年?
我突然發現,我不再年輕了...
以前能被尊稱為無所不吃、肚大能容的「垃圾桶」
如今也變成比凡人稍大而已......
如果亂塞硬塞還會鬧肚子,一夜不得好眠

所以,縱使年紀越大,越有點閒錢投注在吃上
我卻吃得越來越小心,生怕回家又得折騰到天亮
也就只能朝「吃巧」的悲慘境界邁進
樣樣都是好吃的東西,比吃到飽還來得重要了......
(我也想遇到兩者兼具的店,但那實在... 太夢幻了...)


但我還是喜歡去吃到飽的店,那是一種心情上的豁達


就拿吃火鍋來說好了
雖然對橋頭跟太和殿的評價比較高
認真吃起來,也不過比去滿堂紅那種等級的店多個兩三百
但是必須一面吃一面盤算
肚子剩下的容量、桌上鍋內的存量、錢包裡的鈔票跟帳單上的數量
偏偏我又是那種沒辦法連續吃同一種東西的人
一下涮個肉片、一下燙個青菜、等待的中間咬口辣油條,這樣才開心
真正吃不夠才加點個一兩樣,整個就是很單調
吃飯還要傷腦筋,累人

吃到飽的火鍋店就很自在,尤其是那種冰櫃展示型的
只想吃一個蛋餃兩顆貢丸也無所謂
青菜拿一籮筐也同樣價(單點的青菜通常頗貴,甚怪)
簡直就是樂勝...


前些日子因為有固定薪水了
去永和一家日本料理「匯」放膽大吃慶祝
結果結帳的時候噴了一千三
還有一次是四個人去「乾杯」豪吃
帳單印出來,原價上萬(還是兩男兩女,沒啥喝飲料 XD)
雖然早有準備,不過實際付錢的時候還是會愣住
回家的路上,小小地開個檢討會:「真的有必要吃那麼多嗎? Orz」
不過說實在話,那種用餐的樂趣,終究還沒在吃到飽的餐廳享受過

所以,像三燔這種價位的店,也就只能趁著吃到飽的時候殺進去大嚼一番
這就是我說的,我關注的不只是「胃袋飽滿」

也許有一天,隨便亂吃也不用擔心破產、三餐不繼
我就會遠離各種吃到飽的店.... :P


《無聊的後記》
我媽常常跟我講,她很討厭去吃吃到飽的店
原因是:「每樣東西都想吃,結果吃到後來肚子很痛苦;吃也痛苦、不吃也痛苦,不如不去。」

在還被尊稱為垃圾桶的年代,我總是訕笑這種論點
後來,慢慢可以感受到歲月的威力,以及縱情之後的病痛反撲
好在舌頭養的頗刁,不至於每樣東西都想吃,已是萬幸 XD


最後希望每個看到最後的版友
都能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無病無痛地吃到飽也吃到老

我嘛... 只能到這裡,淺嘗而已


原文寫於 EatToDie@ptt.cc 2009.06.02

2009年5月16日

冷涼卡好,社會雅量卡差

前陣子忙,所以有很多東西想寫卻沒有寫
Happy Hair 的預約系統結案之後(外加端午節隊伍倒隊)
心情輕鬆了,也就趁機來寫一些東西

午餐的時候看到新聞,豬哥亮的燦坤廣告被民眾投訴
那句「冷涼卡好」不雅,所以范可欽緊急找豬哥亮重拍結尾的 slogan
不知為甚麼,心理浮現的字句竟是「世道淪喪」

坦白說,我很討厭范可欽
我也不喜歡豬哥亮的調調,也就別提他螢幕後的私生活
但是,這隻廣告,真的是「深得我心」

有起承轉合、節奏緊湊、豬哥亮的演技也稱得上精彩
雖然都是「豬哥亮味十足」
但是歐巴桑有歐巴桑的腔調,辣妹有辣妹的體態,扮店員也能正經八百
這比很多明星的廣告都好太多了

至於台詞,看到「5151」已經讓我會心一笑
最後那句「冷涼卡好」更是讓我不得不佩服范可欽
這就是豬哥亮啊! 喜歡豬哥亮的人不就是因為這種調調嗎?
全台灣大概也只有豬哥亮能夠撐得起這句 slogan 而不會感覺做作
既點題、符合廣告人物的形象、又讓人留下深刻印象
這種佳作,實在不可多得

有人覺得不舒服、甚至被侵犯
我尊重他們的感覺,卻完全不認同去投訴的作法
像這種很明顯的,並不是打算問候誰的老母的玩笑
卻沒有接受的雅量,這樣算不算是一種病態呢?

想到最近看到另外幾隻廣告
那莫名其妙的「因為豆漿濃阿」、完全感覺不出主題的「Extra 蜜桃薄荷」
怎麼沒人去投訴這些廣告拍的太爛? 這算不算是另一種笑貧不笑娼呢?

無奈之餘,只能罵聲「你娘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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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最近看到的影片,跟這主題也算有些關係
就順便貼上來:「設計師的悲哀

2009年4月5日

[食記] 吃東西

地址:台北縣永和市福和路 210 號
種類:火鍋
時間:2009.04.03

去雪山疲累了三天,下山也沒聚餐就直接回輔大解散
於是自己一個人回永和找吃的,就挑上離家很近的這家「吃東西」
它開在「天石」隔壁,「天石」吃過兩次,感覺跟「陶一軒」系統一樣
但是感覺比永和的陶一軒差得多,雖然生意似乎都還不錯 XDXD

既然開在旁邊,想辦法做出市場區隔,也就很理所當然
「吃東西」打算走的是精緻路線
從外表上看來,裝潢是蠻精緻的
有古典玫瑰園版火鍋店的 fu... lol

晚上八點,店面剩下四桌客人,不太意外,因為營業時間到十點
結果我卻被安排在最角落、廚房出菜口的位子
讓我有一點圈圈叉叉... Orz
不過,位子很舒服、音樂也不錯
還可以順便觀察內場的動靜,也是蠻好的體驗 XD

吃喝的過程就跳過,直接跳結論
(實在很佩服每樣食材都照照片寫幾句的人... 太強了 [倒地])

食材真的不錯(也許是剛下山的關係,啥子東西都好吃?)
蝦子很好、蛤蜊頗有水準、羔羊肉不賴、湯頭喝起來也能感覺到用心
除了青菜普通了點,其他點的東西幾乎沒有不滿意的
理論上真的可以稱得上是「精緻」

但是... 有些地方真的很... 無言

首先是漏單... 人有失神馬有失蹄
如果是忙碌的時候,只要不要吃單或是點十樣來兩樣,我都可以忍受
可是... 連我才五桌,而且其中兩桌已經沒啥戰鬥力
這樣居然還可以漏單,實在不知道忙碌的時候會變成啥樣子...

另外就是肉切的實在是薄到不像話
雖然肉薄一點,涮起來會比較好吃
但是薄到上桌一分鐘後就很難拿起一片完整的肉,那也太超過了吧?

至於那一成服務費,我也頗有意見
服務生雖然看得出來很努力,但是實在不太專業

嗯... 應該找個中午時段再給這家店一次機會
至於假日 or 晚餐時段,付個近 400 來吃嘛... 就算啦... XD

2009年3月7日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宣明智

最近這個名字一直出現在新聞媒體中
總覺得在哪裡聽過,所以有點納悶
因為,我或許會關注財經界的消息
但是對於人名就很懶得記
到蔡萬霖那種等級的曝光率就有點搞不清楚了... XD
(跟重要度沒關係,純粹只是新聞有沒有提到的關係 Orz)

剛剛突然想起來,對,當年的和艦案

2005.02 發生的和艦案
其實前因後果來龍去脈我不是很在意
會記得很清楚是
因為曹興誠那篇《為本公司與和艦之關係作公開說明》
實在是讓我學了不少
隔了三年再看,也還不敢用「那篇文章真是深得我心」來稱讚

當時因為聯合報網站上頭的文字稿有缺漏
所以自己買了一份報紙重 key
文中兩次提到宣明智,因此留下些微印象

其中,文末的這段十分精彩:
以上之說明,相信應可取得承辦檢察官之充分了解,予以結束本案。如若不然,本人願意親自向檢察官面面進行說明。因聯電與和艦之關係,出自本人之決策,本人亦願為此決策負責。本人懇請承辦檢察官不要再為難本人以下之幹部,對宣明智、徐建華等出入境之限制,能立刻予以解除。宣、徐兩位都是光明磊落之君子,不是會畏罪潛逃之小人。此兩位遭限制出境,勢必影響聯電及和艦之業務與股東權益。為莫須有之罪名,讓股東受到實質傷害,本人期期以為不可,不知檢察官以為然否?

這段也可以看出,當年宣明智還被限制出入境
如今,由政府主導成立的 TMC,將由宣明智當召集人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已然讓人感慨
而這,前後才四年